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23276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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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 |
公司名稱 | 來締緣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8,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8,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李勝伍 |
公司所在地 | 彰化縣田尾鄉打簾村崙仔巷66號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郵遞區號快搜 | 彰化縣田尾鄉打簾村崙仔巷66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89-06-02 (民國78年06月02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1995-05-04 (民國84年05月04日) |
停業日期(迄) | 西元 1996-02-09 (民國85年02月09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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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李勝伍 | 160,000 | ||
董事 | 李巫錦娘 | 145,000 | ||
董事 | 莊淑 | 145,000 | ||
監察人 | 李勝華 | 145,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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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加油站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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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製造、加工及車輛鈑金、修理及其相關車輛用材料買賣。 | |
手推車製造、加工、修理及買賣。 | |
油壓滑、油壓缸、油壓管及其相關產品製造、加工、買賣。 | |
氣壓滑、氣壓缸、氣壓管及其相關產品製造、加工、買賣。 | |
電磁滑、電開關及其相關產品製造、加工買賣。 | |
金、鐵材、鋁料及其相關產品之製造加工買賣。 | |
塑膠原料、塑膠射成型及其相關產品之製造加工買賣。 | |
經營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 |
經營加油站供售汽柴油、機油。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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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