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美商華納兄弟(遠東)股份有限公司 - WARNER BROS.(F.E.)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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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5258604
公司狀況核准認許 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外國公司經認許後,其法律上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之管轄,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與中華民國公司同。
公司名稱美商華納兄弟(遠東)股份有限公司 - WARNER BROS.(F.E.) INC.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6000000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石偉明 Eric Weiming Shih
分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78號7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仁德里重新路二段78號7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78號7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1972-10-21 (民國61年10月21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7-05-23 (民國106年05月23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指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電影片發行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錄影節目帶業
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電影片發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電影片代理及發行
錄影帶及碟片租賃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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