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42709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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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公司名稱 | 全港通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25,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25,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郭晉廷 |
公司所在地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3樓) |
登記機關 | 新北市政府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商港路123號3樓 |
郵遞區號快搜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3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6-02-04 (民國105年02月04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17-08-17 (民國106年08月17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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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郭晉廷 | 625,000 | ||
董事 | 鄭楊秀鳳 | 0 | ||
董事 | 蔡宗勳 | 250,000 | ||
監察人 | 簡偉瑜 | 華泰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 00655534 | 125,000 |
監察人 | 林志政 | 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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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蔡宗勳 | 2016-01-27 |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油業 依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航空器、地勤作業車輛、船舶或港區機具設施加注燃料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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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務代理業 依航業法之規定,凡接受船舶運送業委託,在約定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其有關業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 |
商港區拖駁船業 從事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 |
商港區曳船業 指在商港區域內以拖船從事協助船舶進出港或靠離船席之推頂、拖帶作業而受報酬之事業。 | |
小船經營業 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 |
船舶勞務承攬業 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 |
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 從事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務之行業。 | |
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從事商港區船舶小修業務之行業。 | |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從事船舶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 |
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從事船舶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 |
其他運輸輔助業 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 |
汽油、柴油批發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汽油、柴油批發之行業。 | |
石油製品批發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
石油製品零售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石油輸出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石油輸出之行業。 | |
打撈業 從事打撈沉船或物資之行業。 | |
海難救護業 維護船舶航行安全及處理海水油污,從事海難救助而收取報酬之事業。 |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船舶運送業 依航業法之規定,凡以自有及租賃之船舶經營客貨運送而受報酬之事業。 | |
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 |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
加油站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柴油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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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類其他綜合商品零售 | |
海洋水運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