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欣綠農園

分享文章:

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8059328
登記機關花蓮縣政府
商業名稱欣綠農園
負責人姓名黃麗絹
出資額(元)15,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大全街55號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大全街55號
郵遞區號快搜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大全街55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6-03-18 (民國105年03月18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7-08-21 (民國106年08月2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蔬果批發業
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農產品批發市場
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之規定,指每日或定期集中進行農產品交易之機構。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麵店、小吃店
農產品(果菜)批發市場承銷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受理許可
申請之機關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法規依據

備註

A101011

種苗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44

 

A102041

休閒農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5款、第6款)、第63條第2

 

A401031

特定寵物服務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動物保護法第22

 

A401051

野生動物飼養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第4

限制僑外人投資

F101061

農產品批發市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2條、第14條第1項前段。

 

公司所在地變更

所在地變更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4條第1項前段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負責人變更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增資、減資

F101081

種苗批發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44

 

F101091

野生動物批發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

 

F101111

特定寵物批發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動物保護法第22

 

F201041

野生動物零售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

 

F201061

種苗零售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44

 

F201081

特定寵物零售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動物保護法第22

 

F401071

種苗輸出入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44

 

F401081

野生動物輸出入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

 

H108011 

農業金庫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設立本項營業項目

------

 (農業金融法第11)

農業金融法第3條第2項、全國農業金庫設立許可辦法第9

1.   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2.   公司名稱標明專業且限專業經營。

3.   限本國公司經營

I701021境外大陸船員仲介服務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雇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1)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雇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4

 

地理位置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