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製造業】炳翰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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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200716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炳翰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76,7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76,700,000
代表人姓名李炳翰
公司所在地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81號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81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81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1985-07-22 (民國74年07月22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7-09-12 (民國106年09月12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李炳翰31,086
董事李和順66,932
董事李莊碧枝2,076
監察人李武龍25,072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製茶業
從事茶葉製造之行業,包括分級、殺菁、發酵、揉捻、烘焙、加料、壓製等作業。
飲料製造業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食用冰製造業
從事食用冰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冰棒之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中藥製造業
中藥藥材之加工及其劑型之加工調製製成一定重量劑型之行業。如中藥傳統製劑、中藥濃縮製劑、中藥之西藥劑型等之製造。
中藥(洙膏、藥膏、膏藥、軟膏、藥膠布、外用散、內服散、輕壓錠、丸劑、內用藥酒、外用酒液)等製造買賣業務。
食品之錠、顆粒、糖衣、粉、膠囊及飲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農產品加工及買賣業務。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及代理前各項廠商產品之報價代理經銷業務。
輔助食品批發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中藥製造
其他未分類食品製造
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
其他糖果製造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受理許可
申請之機關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法規依據

備註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802051

中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G203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11

中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51

化粧品色素販賣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G203011

救護車經營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12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2. 限專業經營,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救護車字樣


JH01011

居家式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11

日間照顧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21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31

團體家屋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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