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警械批發業 依「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等警械批發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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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零售業 依「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等警械零售之行業。 |
魚槍零售業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從事魚槍零售之行業。 |
管制刀械零售業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從事管制刀械零售之行業。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
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業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規定,受委託代辦各式槍砲彈藥刀械之輸出入業務。 |
警械輸出入業 依「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等警械輸出入業務之行業。 |
槍枝保養業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從事各種槍械保養之行業。但不得從事槍械零組件換裝修理業務。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漁具批發業 從事各種漁網具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從事船舶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
照相器材批發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運動訓練業 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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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
醫療器材零售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