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業】木森飲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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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31583959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商業名稱木森飲食店
負責人姓名游清泉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東興路二段905號左側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八鄰東興路二段905號左側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東興路二段905號左側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2-09-26 (民國101年09月26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2-09-26 (民國101年09月26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特種咖啡茶室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
歌廳經營業
歌廳之經營者。
舞廳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舞場業
指供場所,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酒吧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
夜店業
從事提供酒精類飲料與音樂,及提供演奏或表演等服務,並備有聲光、座位及舞池等功能設施之營業場所,且主要營業時間為夜間至次日凌晨之行業。
酒家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之營利事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有侍者陪伴之視唱、視聽中心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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