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5230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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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公司名稱 | 記一影音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1,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李姿慧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69巷41號10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行政里松江路469巷41號10樓 |
郵遞區號快搜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69巷41號10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6-09-26 (民國105年09月26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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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李姿慧 | 99,000 | ||
董事 | 李明修 | 1,000 | ||
董事 | 賴美 | 0 | ||
監察人 | 李曜廷 | 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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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通訊稿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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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
有聲出版業 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
軟體出版業 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
其他出版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
電影片製作業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
電影片發行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
電影片映演業 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 |
動畫影片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
電影錄音業 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 |
電影特效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
音樂展演空間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
攝影業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 |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
資訊軟體零售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
仲介服務業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
照相器材批發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 |
照相器材零售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 |
其他零售業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電影片代理及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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