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84794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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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撤銷 (089年01月31日 經89中字 第089659338號) |
公司名稱 | 昌鎰企業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嘉義市文化路378巷32號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郵遞區號快搜 | 嘉義市文化路378巷32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94-03-07 (民國83年03月07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00-01-31 (民國89年01月31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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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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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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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業 依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經營電視電台之事業,以無線電傳播聲音、影像,藉供公眾直接之收視與收聽者。 | |
輸配電業 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 |
高低壓輸配電工程、自來水管道工程、冷凍、空調風管冷氣設備工程、視聽、閉路監視電腦設備工程、交通號誌、反光標誌工程、油管、焊接工程、消防器材安 | |
裝工程、油漆工程、污水處理工程、鑿井工程、有線無線通信工程、瓦斯管器俱 | |
輸配工程之設計、按裝承包業務。(營造業除外) | |
照明器材、衛生盥洗器材、瓦斯器材、消防器材、冷凍及空調設備、風管、冷氣器材、馬達、抽水機、沈水泵水電材料、汽車百貨器材、五金、鐵材、有線無線 | |
電視電話器材、電腦之硬、軟體器材、廚俱、傢俱、服裝、金飾(以現貨交易為 | |
限)、玉器、鐘錶、食品、飲料、日用品、圖書、文具買賣。 | |
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報價及投標代理與進出口貿易業務。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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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