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大華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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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264590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公司名稱大華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374,675,760
實收資本額(元)374,675,760
代表人姓名張文傑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1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有里民生東路三段109號15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15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5-09-24 (民國104年09月24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6-08-25 (民國105年08月25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張文傑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董事王政修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董事鄭質榮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董事王植華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董事劉麗華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監察人曾國佳新加坡商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UOB Asset Management Ltd.37,467,576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0001王政修2015-07-30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證券投資信託業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及其相關商品之投資,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他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有關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業
為獲取報酬,經營或提供有價證券價值分析、投資判斷建議,或基於該投資判斷,為委任人執行有價證券投資之業務。
外匯經紀商
依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 一、外匯買賣。 二、外幣拆款。 三、換匯交易。 四、其他經許可之外匯業務。
信託業
依信託業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依票券金融管理法及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短期票券保管、發行登錄、交易之結算及其帳簿劃撥作業之機構。
農業金庫業
依農業金融法之規定,經營農業金庫業務之行業。
一般投資業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中小企業開發業
依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規定之業務。
創業投資業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金融控股公司業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
證券期貨控股業
依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持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事業、櫃檯買賣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等百分之百股份之控股事業。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
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受託辦理金錢債權附隨擔保品之拍賣業務;受法院委託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辦理拍賣業務;受強制執行機關委託辦理強制執行業務。
金融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公司業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規定設立,以經營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為目的之行業。
存款保險業
依存款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存款保險、承保風險控管、履行保險責任等保障要保機構存款人權益等業務,暨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辦理之其他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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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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