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利信通信行

分享文章:

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3965015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商業名稱利信通信行
負責人姓名郭上睿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南市南區新興里健康路二段113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南區新興里健康路二段113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0-05-19 (民國89年05月19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3-08-27 (民國102年08月27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資訊軟體批發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器批發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資訊軟體零售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聖南街·電信器材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凱祿企業社臺南市南區金華里聖南街105號3樓之2(僅供辦公室使用)

興隆路·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1)

公司地址
五星工程行臺南市南區建南里興隆路55巷23號2樓

健康路二段·電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勝欽工程行臺南市南區廣州里健康路二段116巷11號1樓
明新電器行臺南市南區廣州里健康路二段134號2樓(僅供辦公使用)
吉昱企業社臺南市南區文南里健康路二段252巷7號2樓(僅供辦公室使用)
金鴻奕企業有限公司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二段339號1樓

五妃街·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

公司地址
電腦王資訊社臺南市南區新興里五妃街383號1樓

金華路二段·電信器材批發業(2)

公司地址
小熊通訊行臺南市南區再興里金華路二段206號1樓
遠速通信行臺南市南區再興里金華路二段66號1樓

明興路·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2)

公司地址
何亞通信行臺南市南區興農里明興路1023號1樓
何亞通信有限公司臺南市南區興農里明興路1023號1樓

南明街·精密儀器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利捷企業行臺南市南區文南里南明街18號1樓(僅供辦公室使用)

金華路一段·機械批發業(3)

公司地址
聖陽實業社臺南市南區南華里金華路一段95巷15號1樓(僅供辦公室使用)
杰閎實業有限公司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456號1樓
豪成企業社臺南市南區明興里金華路一段60巷32號1樓

大成路二段·電信器材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富邦通信工程行臺南市南區府南里大成路二段177巷22號1樓

金華路二段·電器批發業(3)

公司地址
星旺工程行臺南市南區國宅里金華路二段15巷19號1樓
昌發企業行臺南市南區文南里金華路二段289巷23弄50號1樓
友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二段289巷5弄24號

興隆路·電器批發業(1)

公司地址
武聖照明商店臺南市南區建南里興隆路245巷25號1樓

明興路·機械批發業(2)

公司地址
展大企業社臺南市南區南都里明興路114號1樓
冠興實業社臺南市南區喜東里明興路404巷8號1樓

大成路一段·電信器材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尚易達企業社臺南市南區明德里大成路一段61巷58號1樓

金華路一段·電器批發業(2)

公司地址
聿豐工程行臺南市南區明亮里金華路一段484巷32弄3號2樓
旭如水電行臺南市南區田寮里金華路一段558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