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舊視界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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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420434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舊視界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7,200,000
代表人姓名李孟津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5巷2弄7號1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江山里十一鄰民生東路三段65巷2弄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5巷2弄7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8-07-22 (民國97年07月22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7-08-04 (民國106年08月04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李孟津3,6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指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攝影業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仲介服務業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業育成業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通訊稿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有聲出版業
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其他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電影片製作業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動畫影片製作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業
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錄影節目帶業
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錄影節目帶業
廣播節目製作業
電視節目製作業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廣播電視廣告業
電影片製作業
電影片發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影片製作
其他影片發行
電視節目代理及發行
展覽籌辦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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