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3095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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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解散 (085年01月09日 建一字 第01054675號) |
公司名稱 | 開敏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2,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2,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松山區忠孝東路四段54號4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郵遞區號快搜 | 臺北市松山區忠孝東路四段54號4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81-07-30 (民國70年07月30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1996-01-09 (民國85年01月09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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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蕭瑞麟 | 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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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 范振義 | 0000-00-00 |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電視業 依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經營電視電台之事業,以無線電傳播聲音、影像,藉供公眾直接之收視與收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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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業 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 |
電視對講機、對講機、監視系統、新型電爐、烘乾器等之設計製造銷售及有關工程之承包安裝 | |
工業儀器、電氣、通信儀錶設備及電子器材之設計製造銷售及有關工程之承包安裝︹度量衡器及計量器除外︺ | |
工程及台灣電力公司發包之輸配電線路工程 | |
各種水管工程之設計施工承包及安裝業務 | |
車輛電路系統及組配件之設計製造及銷售 | |
前各項有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及同業間之對外保證 | |
代理前各項有關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 | |
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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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