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電視業 依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經營電視電台之事業,以無線電傳播聲音、影像,藉供公眾直接之收視與收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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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通信器材及有線電器(電話機、電子交換機)買賣及工程承包業務。 |
電腦硬體及週邊設備買賣及維修業務(不現場操作及不經營電動玩具) |
電腦硬體設計及技術諮詢顧問(不現場操作及不經營電動玩具) |
電腦軟體設計。 |
電腦門禁打卡鐘及連線系統設備安裝工程之設計及其技術諮詢顧問與維修業務(不現場操作及不經營電動玩具 |
通訊工程之設計業務。 |
工廠生產線流程自動化監控系統設備設計及承包業務。 |
智慧型大樓電腦中央監控系統設備設計及承包業務。 |
辦公室電腦自動化設備買賣及設計業務。 |
有關閉路電視監視、電子防盜、檢測器材之買賣及其安裝工程設計承包業務。 |
微電腦研究開發設計及買賣業務(不現場操作及不經營電動玩具)12﹒電子電路產 |
品設計及買賣業務13﹒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代理投標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