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清潔服務業】銘瑋國際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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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6027582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銘瑋國際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汪建銘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區崇德里進化北路92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 區崇德里進化北路9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北區崇德里進化北路92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6-12-08 (民國105年12月08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汪建銘45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病媒防治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工商徵信服務業
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仲介服務業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經營之檢查項目包括: 一、防火避難設施類(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走廊(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台、緊急進口)。 二、設備安全類(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特殊供電、空調風管、燃氣設備)。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創業投資業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清潔服務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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