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器材零售業】酒客企業社

分享文章:

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98716704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商業名稱酒客企業社
負責人姓名賴政昌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灣中里建工路904巷13弄3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三民區灣中里建工路904巷13弄3號1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3-06-16 (民國92年06月16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03-11-28 (民國92年11月28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建工路·電信器材零售業(16)

公司地址
創意電器音響企業社高雄市三民區正順里建工路517號1樓
晟大企業社高雄市三民區本館里建工路226號1樓
大欣通訊行高雄市三民區正順里建工路563號1樓
頻通訊企業行高雄市三民區灣利里建工路504號1樓
日奇通訊行高雄市三民區灣中里建工路824號

建國二路·電信器材零售業(8)

公司地址
長虹通訊行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2號6樓之2

民族一路·電器零售業(12)

公司地址
吉品通信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灣復里民族一路374巷30號1樓

博愛一路·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2)

公司地址
潔新通訊行高雄市三民區安泰里博愛一路375號1樓

漢口街·電器零售業(3)

公司地址
立林商行高雄市三民區安邦里漢口街201巷30號5樓

澄清路·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2)

公司地址
高潛力資訊商行高雄市三民區寶華里澄清路365號1樓

褒揚街·電信器材零售業(1)

公司地址
鴻信通信行高雄市三民區褒揚街188號

建工路·電器零售業(10)

公司地址
寰德行高雄市三民區本元里建工路203巷30弄2號

建國一路·電器零售業(5)

公司地址
達遠數位館高雄市三民區港新里建國一路285號1樓

大順二路·電信器材零售業(5)

公司地址
榆憶企業社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240號

吉林街·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4)

公司地址
得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吉林街319號

大昌一路·電器零售業(2)

公司地址
鴻禧企業行高雄市三民區灣愛里大昌一路280號

博愛一路·電信器材零售業(8)

公司地址
龍騰通信行高雄市三民區達明里博愛一路112號

十全一路·電器零售業(1)

公司地址
亞士音響行高雄市三民區達明里十全一路375號1樓

長明街·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7)

公司地址
震威科技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博愛里長明街127號1樓

大昌一路·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衣網打盡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67號

九如二路·機械器具零售業(3)

公司地址
圓鐵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16樓之2

自忠街·機械器具零售業(1)

公司地址
萬進行高雄市三民區自忠街28號1樓

民族一路·電器零售業(12)

公司地址
新錏工程社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9樓之4

山東街·電信器材零售業(4)

公司地址
盟太企業行高雄市三民區同德里山東街46號

澄清路·電器零售業(5)

公司地址
台企商行高雄市三民區寶華里澄清路331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