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創業投資業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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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建築經理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工商徵信服務業 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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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