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89872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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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解散 (090年07月05日 經90中字 第0903243994號) |
公司名稱 | 御鑫企業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2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屏東縣崁頂鄉園寮村南州路4巷35號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郵遞區號快搜 | 屏東縣崁頂鄉園寮村南州路4巷35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94-10-07 (民國83年10月07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01-07-05 (民國90年07月05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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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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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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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
廣播業 依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經營廣播電台之事業,以無線電或有線電傳播聲音,藉供公眾直接收聽者。 | |
輸配電業 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 |
承攬煤氣氣體燃料導管瓦斯配管工程承攬業務。 | |
自動控制電梯昇降機工程設計承攬業務。 | |
交通號誌防空警報器及油漆道路標線工程承攬業務。 | |
電腦監視器系統及電源工程之承攬業務。 | |
各種鍋爐按裝設計承攬業務。 | |
承裝高低壓電氣設備工程及電力公司發包之輸配電線路工程。 | |
自來水管及給水衛生設備工程承包業務。 | |
消防器材買賣及按裝業務。 | |
電信工程廣播工程配線及配管工程施工業務。 | |
空調工程配管及施工按裝業務。 | |
水產品(魚、蝦、鰻、蟹養殖類)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 |
電機材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
抽水機、馬達、水車(打水機)之製造加工買賣及內外銷業務。 | |
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
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有關產品之經銷投標報價業務。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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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