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業】家湘鮮花禮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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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80553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商業名稱家湘鮮花禮品店
負責人姓名楊子頤
出資額(元)75,000
合夥人姓名林穎詩
出資額(元)75,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150,000
組織類型合夥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文德路25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文德路25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6-09-04 (民國95年09月04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5-02-16 (民國104年02月16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花卉零售業
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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