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哲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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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00523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哲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0
代表人姓名莊永昇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100巷46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后里區義德里十六鄰三豐路三段1082巷72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100巷46號1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2-11-02 (民國101年11月02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3-05-24 (民國102年05月24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莊永昇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72039551825,000
董事張文宗600,000
董事張瀚升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72039551825,000
監察人黃淑怡75,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鐘錶零售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眼鏡零售業
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其他零售業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百貨公司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業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規定,經營建築物管理維護業務,包括: 一、公寓大廈一般事務管理服務事項; 二、建築物及基地之維護及修繕事項; 三、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之檢查及修護事項; 四、公寓大廈之清潔及環境衛生之維持事項; 五、公寓大廈及其週圍環境安全防災管理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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