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紅衣小女孩股份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221483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紅衣小女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屬性閉鎖性
資本總額(元)9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90000000 勞務出資:1005000股
代表人姓名曾瀚賢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37號1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羣賢里復興南路二段237號13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37號13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6-08-23 (民國105年08月2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7-12-12 (民國106年12月12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曾瀚賢講故事有限公司24930188450,000
董事梁宏志華映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73236221,800,000
董事林昱伶大慕影藝國際事業有限公司543376991,800,000
董事吳明憲中藝國際影視股份有限公司164459371,800,000
董事廖偉銘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28698133450,000
董事蔡聖湘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16777891450,000
董事郝柏翔樂到家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160989581,350,000
董事何燕玲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16842491900,000
監察人李玲齡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電影片製作業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廣播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業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錄影節目帶業
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有聲出版業
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電影片製作
其他影片發行

地理位置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