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4703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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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公司名稱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1,8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1,80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邱鏡淳 |
公司所在地 | 新竹縣竹北市北崙里光明五街66號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商業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
郵遞區號快搜 | 新竹縣竹北市北崙里光明五街66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2-01-01 (民國101年01月01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17-05-08 (民國106年05月08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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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邱鏡淳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楊文科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羅昌傑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陳偉志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黃國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趙鼎章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董事 | 張蔡美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監察人 | 吳月萍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監察人 | 唐維德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
監察人 | 陳冠義 | 新竹縣政府 | 1,800,000,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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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楊文科 | 2014-08-08 |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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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依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規定,指以導管供應天然氣予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等用戶之事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氣體燃料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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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