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64853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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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股權狀況 | 僑外資 |
公司名稱 | 酷柏精釀啤酒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3,500,000 |
代表人姓名 | 劉麗如 |
公司所在地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開安路6號1樓 |
登記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開安路6號1樓 |
郵遞區號快搜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開安路6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7-02-14 (民國106年02月14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17-08-10 (民國106年08月10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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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劉麗如 | 1,750,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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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曲德貞(Carolyn Tak Ching KLUG) | 2017-08-08 |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酒類半成品製造業 從事產製酒麴、酒類相關半成品之行業。但從事產製酒品製造過程中所得之半成品,此半成品經隨後之製造過程,可製成酒之成品者,應歸入C113011(製酒業)細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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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
飲酒店業 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 |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 |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製酒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酒類製造、分裝之行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啤酒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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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菸酒批發 | |
菸酒零售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製菸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製酒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菸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酒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公益彩券代理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