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曼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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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01699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曼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0
代表人姓名黃鵬程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25樓之2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富貴里三民路二段37號25樓之2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25樓之2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2-10-23 (民國101年10月2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6-04-20 (民國105年04月20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黃鵬程2,500,000
董事郭慧敏2,500,000
董事朱芳宜0
監察人金啟華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指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有聲出版業
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
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自有或向衛星轉頻器經營者租賃轉頻器或頻道,將節目或廣告經由衛星傳送至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臺之事業。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廣播節目製作業
電視節目製作業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廣播電視廣告業
電影片製作業
電影片發行業
動畫影片製作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電視節目代理及發行
其他運動用品、器材批發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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