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零售業】城盛股份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609643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城盛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鄭建陸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旗山區中山路109號之13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中山路109之1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旗山區中山路109號之13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1991-03-26 (民國80年03月26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5-08-20 (民國104年08月20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股份數
董事長鄭建陸160,000
董事鄭國勝160,000
董事鄭吳月敏140,000
監察人鄭蔡錦花16,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糧商業
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
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酒精零售業
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各種冰點製品、冷凍食品、調理食品、飲料之代理經銷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各種餅乾、糖果、點心、麵包加工買賣經銷及進出口業務。
餐廳業務之經營。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調理食品零售
麵店、小吃店
糖果餅乾零售

地理位置

中山路·酒精零售業(2)

公司地址
吳師傅魯味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中山路112號

文中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5)

公司地址
統一快餐店高雄市旗山區竹峰里文中路54巷12號1樓

中正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6)

公司地址
口芳涼碼頭飲食店高雄市旗山區瑞吉里十一鄰中正路416號1樓

花旗二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緣餐點工作坊高雄市旗山區三協里花旗二路421號

信義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華佳企業行高雄市旗山區信義街82號1樓

延平一路·菸酒零售業(6)

公司地址
迎賓樓商號高雄市旗山區瑞吉里延平一路270號

旗甲路一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麻吉烘焙高雄市旗山區永和里旗甲路一段83號1樓

旗屏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新天地小吃店高雄市旗山區東平里旗屏一路44號1樓

中山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2)

公司地址
蘭香西點麵包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中山路197號

仁和街·酒精零售業(1)

公司地址
新同億行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仁和街53號

延平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1)

公司地址
唐禾名茶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延平一路631號1樓

和正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新發興商店高雄市旗山區中正里和正街2號

延平一路·菸酒零售業(6)

公司地址
旻儒小吃店高雄市旗山區瑞吉里延平一路440號

旗甲路一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瑞滄行高雄市旗山區永和里旗甲路一段127號

大同街·菸酒零售業(1)

公司地址
冠坤洋行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大同街15號1樓

中山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2)

公司地址
榮美茶莊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中山路163號

旗甲路三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曜燡商行高雄市旗山區中正里旗甲路三段150號1樓

旗甲路四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亞蘭商行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旗甲路四段680號1樓

延平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1)

公司地址
上海小吃店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延平一路742號1樓

文中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5)

公司地址
常美冰果室(已辦妥小型工業許可)高雄市旗山區竹峰里文中路99號

中正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6)

公司地址
佳暉小吃店高雄市旗山區竹峰里中正路366巷23號1樓

興中路·菸酒零售業(2)

公司地址
保盈商行高雄市旗山區東平里興中路54號1樓

兩界巷·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芳禾一社高雄市旗山區東昌里兩界巷5之23號1樓

平和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

公司地址
雪華商店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八鄰平和街12號(公有零售市場第76號攤位)

旗甲路一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宣信行高雄市旗山區永和里旗甲路一段109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