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1612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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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廢止 (093年04月30日 建二公字 第0931007790號) |
公司名稱 | 美啤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3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高雄市三民區聯興路139號1樓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郵遞區號快搜 | 高雄市三民區聯興路139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98-01-07 (民國87年01月07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04-04-30 (民國93年04月30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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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陳義明 | 330,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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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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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飲酒店業 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 |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
酒類半成品製造業 從事產製酒麴、酒類相關半成品之行業。但從事產製酒品製造過程中所得之半成品,此半成品經隨後之製造過程,可製成酒之成品者,應歸入C113011(製酒業)細類。 | |
製酒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酒類製造、分裝之行業。 | |
餐廳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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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製菸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製酒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菸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酒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公益彩券代理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