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8988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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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撤銷 (086年03月31日 建三管字 第086403984號) |
公司名稱 | 首發電機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嘉義市忠順四街22號5樓之4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郵遞區號快搜 | 嘉義市忠順四街22號5樓之4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94-10-17 (民國83年10月17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1997-03-31 (民國86年03月31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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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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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發電業 從事生產電能批發或供給輸電業、配電業之行業,如水力發電、潮汐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發電、火力發電、核能發電、風力發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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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關、配電器材(光電開關、近接開關、手動開關、無熔絲開關、漏電開關、帶燈開關、切換開關、電磁開關、各種保險絲、斷電器、電磁閥、電流過載保護裝 | |
置、遙控器、分段開關)製造及買賣。 | |
自動化系統及控制器材(可程式控制器、感測器)製造及買賣。 | |
門禁視別系統(立體停車場監視系統、電梯系統、門鈴、警報器、顯示器、各種電動門)製造及買賣。 | |
電機器材(各種變壓器、各種馬達、發電機、不斷電系統、變頻器、電子起動器 | |
配電盤、各種控制盤)製造及買賣。 | |
通信系統及器材(有線、無線通話器)製造及買賣。6﹒資訊系統(提款機、販賣機、IC卡)製造及買賣。7﹒電動工具 | |
及材料製造及買賣。8﹒電腦硬體、軟體系統製造及買賣。9﹒汽車、機車各種電品 | |
製造及買賣。10﹒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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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