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什貨批發業】馥品軒國際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02834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馥品軒國際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300,000
代表人姓名蔡明偉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永安街27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土城區永寧里永安街27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土城區永安街27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2-12-17 (民國101年12月17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7-08-01 (民國106年08月01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8-07-31 (民國107年07月3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蔡明偉3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
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

地理位置

永安街·食品什貨批發業(2)

公司地址
永視實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永寧里永安街44號1樓

明德路二段·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亞新生技藥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日和里明德路二段293號2樓

自強街·菸酒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宏鑫食品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自強街31―1號

金城路二段·飲料批發業(2)

公司地址
楚豐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51號2樓

中華路一段·食品什貨批發業(10)

公司地址
凱利生活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一段39之1號15樓

中華路一段·飲料批發業(2)

公司地址
台旺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日新里中華路一段118-1號

慶利街·食品什貨批發業(2)

公司地址
冠利商行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慶利街96之9號1樓

明峯街·食品什貨批發業(7)

公司地址
瀧登成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峰廷里峯廷里明峯街60號4樓

裕民路·茶葉批發業(2)

公司地址
譽品茶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正里裕民路219號

中央路三段·食用油脂批發業(1)

公司地址
杏泓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60之2號1樓

南天母路·食品什貨批發業(2)

公司地址
至維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大安里南天母路154號3樓

忠承路·食品什貨批發業(8)

公司地址
寶鼎國際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大安里忠承路95號9樓

學府路一段·食品什貨批發業(22)

公司地址
良星食品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明德里學府路一段280巷12號(1樓)

中央路一段·飲料批發業(8)

公司地址
城鎮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186之4號1樓

中正路·茶葉批發業(3)

公司地址
佳麗茶藝新北市土城區中正路二段?006號?0樓

清水路·飲料批發業(3)

公司地址
維多莉食品行新北市土城區清水路121號1樓

中央路四段·食品什貨批發業(18)

公司地址
允一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68巷10號2樓

學成路·食品什貨批發業(9)

公司地址
菁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貨饒里學成路108巷4號12樓

明德路一段·食品什貨批發業(8)

公司地址
康禾多生技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金城里明德路一段43號3樓

中央路三段·茶葉批發業(6)

公司地址
泉國茶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87號7樓

明德路二段·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承新生技藥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日和里明德路二段293號2樓

千歲路·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潔昇國際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千歲路11號

學府路二段·食品什貨批發業(1)

公司地址
亞得藝術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明德里學府路二段7巷14號12樓

清水路·菸酒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呈峻實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青雲里清水路149號(1樓)

中央路二段·飲料批發業(8)

公司地址
新旺津實業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252之1號2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