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批發業】金鴻揚貿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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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9685845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金鴻揚貿易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明帶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彌陀區鹽港二路和平1巷23號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彌陀區過港里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彌陀區鹽港二路和平1巷23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1996-01-23 (民國85年01月2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03-05-28 (民國92年05月28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7-10-07 (民國106年10月07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8-10-06 (民國107年10月06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陳明帶2,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經營動物用藥品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中藥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批發、調劑之行業。
西藥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批發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醫療器材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中藥材之進口批發買賣業務。
食品、飲料、山、農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醋、飲料、靈芝醋、香菇精、合成飲料(紅茶、綠茶、精製茶、加味茶、茶精、茶粉、牛蒡茶、減肥茶、靈芝茶、人蔘精)靈芝粉、人蔘粉、餅干、糖果、天然
花粉、蜂蜜、蜂王乳、雞精、燕窩、雪蚵、麥精片、羊乳片、食品類軟膠囊之製
造加工買賣業務。
代理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經銷業務。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中藥批發
其他商品經紀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受理許可
申請之機關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法規依據

備註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802051

中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G203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11

中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51

化粧品色素販賣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G203011

救護車經營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12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2. 限專業經營,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救護車字樣


JH01011

居家式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11

日間照顧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21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31

團體家屋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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