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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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建築經理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一般投資業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生物技術服務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管理系統驗證業 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病媒防治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倉儲業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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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