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53987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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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公司名稱 | 大莫綠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劉麗莉 |
公司所在地 | 南投縣竹山鎮中山里雲林路65-1號2樓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中山里十鄰雲林路65―1號2樓 |
郵遞區號快搜 | 南投縣竹山鎮中山里雲林路65-1號2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2-09-20 (民國101年09月20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16-06-07 (民國105年06月07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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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劉麗莉 | 10,000,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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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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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
能源技術服務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
農作物栽培業 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 |
水產養殖業 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 |
機械設備製造業 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
電池製造業 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 |
熱能供應業 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
冷作工程業 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
起重工程業 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
家畜家禽批發業 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 |
漁具批發業 從事各種漁網具批發之行業。 |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
電器批發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
電池批發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
建材零售業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
電池零售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一般投資業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發電業 從事生產電能批發或供給輸電業、配電業之行業,如水力發電、潮汐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發電、火力發電、核能發電、風力發電等。 | |
汽電共生業 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不及5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 | |
公用售電業 指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公用事業。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指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 |
輸配電業 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 |
非屬公用之發電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電力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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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路工程 | |
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維修及安裝 | |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石油煉製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
發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
停、歇業(解散) | 停、歇業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輸配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 ||||
公用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再生能源售電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停、歇業(解散) | --- | 電業法第十九條 | ||||
公用天然氣事業 | 經濟部(能源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漁船加油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加氣站業 | 經濟部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石油輸入業 | 經濟部 | 經濟部(能源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