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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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化粧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資訊軟體零售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零售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化粧品製造業 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從事C805010 至C805070 細類及塑膠鞋以外其他塑膠製品製造之行業。塑膠廢品之再製亦歸入本細類。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生物技術服務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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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