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群耀餐飲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262563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群耀餐飲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周涵群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67號4樓之3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錦華里和平東路一段67號4樓之3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67號4樓之3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7-03-29 (民國106年03月29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周涵群2,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百貨公司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
未分類其他家庭器具及用品零售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

地理位置

和平東路一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1)

公司地址
鎧凡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66號9樓
叮噹書店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222號地下室
華威商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古莊里和平東路一段6號10樓
虹翊商行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66號2樓
寶立食品行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51號1樓
德州美墨食品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仁愛路四段·菸酒零售業(36)

公司地址
今順小吃店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22巷60號

羅斯福路三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47)

公司地址
寶鼎國際企業社臺北市大安區大學里羅斯福路三段325號6樓之1
康禾自然生活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大學里羅斯福路三段275號2樓之1

大安路一段·菸酒零售業(16)

公司地址
串堂居酒屋臺北市大安區光武里大安路一段51巷35號

溫州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1)

公司地址
布魯諾法式烘焙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大學里溫州街46巷6―1號

羅斯福路三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47)

公司地址
千甜咖啡館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9號

市民大道四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4)

公司地址
古義企業社臺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18號

瑞安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7)

公司地址
潔暘麵包坊臺北市大安區龍圖里瑞安街130號1樓

光復南路·菸酒零售業(38)

公司地址
大使咖啡屋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268號9樓之1
米格食品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280巷28號1樓

信義路三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5)

公司地址
鑫光企業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龍圖里信義路三段174號

和平東路一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1)

公司地址
凱鴻飲食店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2之3號

仁愛路四段·菸酒零售業(36)

公司地址
港之味廚房臺北市大安區敦安里仁愛路四段112巷3弄4號
小路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5號1樓

羅斯福路三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47)

公司地址
唯愛餅乾舖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83巷17號1樓

市民大道四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4)

公司地址
賽昂熱帶餐廳臺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48巷1號

基隆路二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2)

公司地址
安達小吃店臺北市大安區臨江里基隆路二段138號

金山南路二段·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3)

公司地址
太陽與鐵小吃部臺北市大安區錦安里金山南路二段169號

浦城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7)

公司地址
點點商行臺北市大安區古莊里浦城街13巷2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