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53186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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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況 | 解散 (101年09月20日 北府經登字 第1015059902號) |
公司名稱 | 坤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3,6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3,6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新北市新莊區昌平里中山路一段109號19樓之6 |
登記機關 | 新北市政府 |
郵遞區號快搜 | 新北市新莊區昌平里中山路一段109號19樓之6 郵遞區號3碼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0-10-19 (民國99年10月19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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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吳如洋 | 120,000 |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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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糧商業 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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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
清潔用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 |
肥料零售業 依肥料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肥料零售之行業。 | |
化粧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
鐘錶零售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 |
眼鏡零售業 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 |
建材零售業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
石油製品零售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
照相器材零售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 |
百貨公司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 |
超級市場業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 |
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 |
停車場經營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 |
食品顧問業 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
管理顧問業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
影印業 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 |
管理系統驗證業 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 |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
遊樂園業 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 |
其他汽車服務業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 |
工商徵信服務業 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
攝影業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 |
仲介服務業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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