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對外漁業合作業 以提供漁業技術,在外國專屬漁業區、經濟海域或中華民國境內合作經營漁業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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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不及5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及零組件之買賣及為購買前項設備之客戶辦理操作維修訓練業務︹不得以對外招訓方式為之︺。 |
各種電腦、書籍買賣業務。 |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 |
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產品之經銷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