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活動業】晴天擎天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244943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晴天擎天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范意芳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光里忠孝東路五段482號5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5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6-11-23 (民國105年11月23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范意芳1,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

地理位置

忠孝東路五段·演藝活動業(44)

公司地址
齊天演藝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7號6樓之2
周子娛樂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廣居里忠孝東路五段410號13樓之6
太平傳播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廣居里忠孝東路五段412號17樓
佳佳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光里忠孝東路五段482號5樓
信星百多媒體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忠孝東路五段1―1號8樓

永吉路·演藝活動業(9)

公司地址
金昌倫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85號3樓

忠孝東路五段·演藝活動業(44)

公司地址
伊格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8號2樓

基隆路二段·演藝活動業(17)

公司地址
聯合模特兒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景聯里基隆路二段73號

松德路·演藝活動業(18)

公司地址
奧威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安康里松德路159號17樓之1

和平東路三段·演藝活動業(5)

公司地址
蜜思懷特娛樂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黎忠里和平東路三段383號12樓

基隆路一段·藝文服務業(16)

公司地址
樂業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420號2樓之4

松山路·演藝活動業(4)

公司地址
火牛表演藝術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421號13樓之1

永吉路·演藝活動業(9)

公司地址
永邦亞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五全里永吉路302號4樓之7

東興路·演藝活動業(4)

公司地址
軒亞娛樂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東興路45號6樓

基隆路一段·音樂展演空間業(1)

公司地址
河流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420號12樓之1

基隆路一段·演藝活動業(25)

公司地址
比佛利演藝事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9號18樓

基隆路二段·演藝活動業(17)

公司地址
華尚世紀公關顧問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189號15樓之9

松隆路·藝文服務業(3)

公司地址
北雨星工作室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25號3樓之12

光復南路·藝文服務業(6)

公司地址
澳士登娛樂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正和里光復南路447―2號地下室

基隆路一段·藝文服務業(16)

公司地址
運網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13樓

光復南路·演藝活動業(17)

公司地址
追日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547號6樓

吳興街·演藝活動業(7)

公司地址
保羅撒種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泰和里吳興街600巷20之1號

林口街·演藝活動業(1)

公司地址
維茵公關顧問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大道里林口街114巷1號

東興路·藝文服務業(1)

公司地址
英屬維京群島商手電通購物有限公司 - MTSTONE CO., LTD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51號5樓

忠孝東路五段·演藝活動業(44)

公司地址
美好生活工作坊臺北市信義區松光里忠孝東路五段482號5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