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對外漁業合作業 以提供漁業技術,在外國專屬漁業區、經濟海域或中華民國境內合作經營漁業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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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不及5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 |
半導體、無塵室、光碟、電子、液晶顯示器設備之研發、組裝、按裝、維修及銷售業務。 |
前項產品所使用之零組件研發、組裝、按裝、維修及銷售業務。 |
前各項產品、零組件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為購買前項設備之客戶辦理操作維修訓練業務(不得以對外招訓方式為之)。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