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0819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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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商業名稱 | 吉鴻交通船 |
負責人姓名 | 鄭有強 |
出資額(元) | 30,000 |
合夥人姓名 | 石龍耳 |
出資額(元) | 10,000 |
現況 | 核准設立 |
資本額(元) | 40,000 |
組織類型 | 合夥 |
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
郵遞區號快搜 | 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87-08-19 (民國76年08月19日) |
最近異動日期 | 西元 2018-02-06 (民國107年02月06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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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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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小船經營業 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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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
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 |
娛樂漁業 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 | |
遊樂園業 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 |
資訊休閒業 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 |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 |
動物園業 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 |
其他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 |
觀光遊樂業 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 | |
休閒活動場館業 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
※本案鳥嶼新段560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該用地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 | |
※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惟未來實際營業場所,仍需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泛舟等水域遊憩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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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