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批發業】醫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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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06610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醫龍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黃素梅
公司所在地臺南市北區大港里大和路261號1樓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北 區大港里大和路26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北區大港里大和路261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2-11-16 (民國101年11月16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6-02-25 (民國105年02月25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黃素梅5,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精密儀器批發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醫療器材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醫療機械設備批發
量測設備批發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受理許可
申請之機關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法規依據

備註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802051

中藥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G203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11

中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108051

化粧品色素販賣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G203011

救護車經營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12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2. 限專業經營,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救護車字樣


JH01011

居家式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11

日間照顧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21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JH02031

團體家屋服務業

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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