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批發業】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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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0810456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商業名稱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負責人姓名吳政直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5-12-30 (民國104年12月30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5-12-30 (民國104年12月30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水產品零售業
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水產品批發業
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卡序A0、B0 、D0屬合法建物,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水產品批發
水產品零售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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