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批發業】鏵灝綠色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660592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鏵灝綠色科技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李美華
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北區育英里四維路130號4樓之3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竹市北 區育英里四維路130號4樓之3
郵遞區號快搜新竹市北區育英里四維路130號4樓之3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7-03-31 (民國106年03月3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李美華5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從事以精密化學操作製造高純度化學元素,各種無機及有機試藥,及放射性物質等以供測定、分析、試驗等使用之行業。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從事C801010 至C801120 細類以外其他化學材料製造之行業。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從事C901010 至C901070 細類以外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建築用粘土製品、工業及研磨材料、石灰、石膏製品、雲母製品、石墨製品等。
表面處理業
從事鋼材或其他金屬製成品之各種表面處理,如磨光、電鍍、鍍著、塗覆、噴焊、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
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清潔用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化學原料批發業
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機械批發業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度量衡器批發業
從事度量衡器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耐火材料批發業
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回收物料批發業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業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環境用藥零售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不包括一般環境用藥之零售商。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顧問服務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病媒防治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
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
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污)水處理業
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環境用藥批發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化學製品批發
病媒防治服務
實驗設備批發

地理位置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