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業】正強加油站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1685236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正強加油站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張榮枝
公司所在地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106巷200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竹市香山區南港里南港街106巷200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106巷200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1999-02-01 (民國88年02月01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5-07-08 (民國104年07月08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7-07-22 (民國106年07月22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8-07-21 (民國107年07月2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張榮枝10,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汽車修理業
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其他汽車服務業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
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機車修理業
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加油站業
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攤位出租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汽油零售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受理許可
申請之機關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法規依據

備註

C803011

石油煉製業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C803021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D101011

發電業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再生能源發電業除外)

停、歇業(解散)

停、歇業

電業法第十九條

D101071

輸配電業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1.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限專業經營

3.限制僑外人投資不得超過50%

停、歇業(解散)

---

電業法第十九條

新增他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D101081

公用售電業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停、歇業(解散)

---

電業法第十九條

D101091

再生能源售電業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電業法第十五條第五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停、歇業(解散)

---

電業法第十九條

D201011

公用天然氣事業

經濟部(能源局)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天然氣事業法第69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F212011

加油站業

經濟部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F212021

漁船加油站業

經濟部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F212061

加氣站業

經濟部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不限,但經營汽、柴油批發業業務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F401151

石油輸入業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石油管理法第九條、第十條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地理位置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