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 | 477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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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商業名稱 | 島澳七七特產行 |
負責人姓名 | 葉生弘 |
出資額(元) | 60,000 |
現況 | 核准設立 |
資本額(元) | 60,000 |
組織類型 | 獨資 |
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將軍澳4-4號1樓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將軍澳4-4號1樓 |
郵遞區號快搜 | 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將軍澳4-4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16-08-16 (民國105年08月16日) |
最近異動日期 | 西元 2016-09-21 (民國105年09月21日) |
董監事名單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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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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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 | 水產品零售業 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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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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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品零售 | |
非店面零售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