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營事業資料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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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鐘錶批發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
鐘錶零售業 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遊樂園業 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
兒童遊戲場業 係指提供十二歲以下兒童使用服務之無動力、固定式及非機械式設施之收費遊戲場所(如溜滑梯、球池及攀爬設備等)。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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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